项目概况
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2023年红火蚁防治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天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处(详细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洲北路10号维温产业园1号楼2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4月 14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TH[2023]005号
项目名称: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2023年红火蚁防治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红火蚁防治 |
1项 |
190000 |
否 |
190000 |
0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终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节能产品:不适用合同包1。
- 中小型、微型企业:适用合同包1。
- 监狱企业:适用合同包1。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合同包1。
- 信用记录:适用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②查询结果的审查:A.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 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B.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C.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 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 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D.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明细 |
描述 |
简化资格证明材料 |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 》(榕财采[2021]52号)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资格承诺函格式》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意事项: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响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例: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3、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提交的承诺函应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五章,未按照要求填写,此函无效。 |
包:1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4月4日至 2023年4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福建省天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处(详细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洲北路10号维温产业园1号楼201)
方式:现场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快递费,异地购买磋商文件的,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响应邀请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汇款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发送至本招标代理公司邮箱:317573972@qq.com。
售价:¥2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4月14日09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天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洲北路10号维温产业园1号楼201)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3年 4月14日09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天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洲北路10号维温产业园1号楼2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省天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浦上支行 |
银行账号:935009010007208911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磋商保证金”。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人民政府
地 址: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江田村
联系方式: 陈先生13950279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天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洲北路10号维温产业园1号楼201
联系方式:张先生139609251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960925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