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函
致:福州鑫易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州源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卓品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无锡鑫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福建省天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马尾区建坂新苑小区业主委员会委托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组织招标编号:FJTH[2023]016号的福州市马尾区日昌路5号建坂新苑物业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邀请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FJTH[2023]016号。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无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报名
报名期限: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时00 分至 12时00分,下午 14 时 30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报名时间,到福建省天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洲北路10号维温产业园1号楼201#)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7.2获取地点及方式: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格式)每套1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快递费,异地(邮件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项目负责人支付宝或微信账户上,同时将转账底单(凭证)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发送至本招标代理公司邮箱:1069263687@qq.com。
8、投标截止
8.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易交易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北环中路148号中建大厦九层)。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总包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9、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0、投标邀请书发布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福建省天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fujian-th.com/)》发布。
11、采购人:福州市马尾区建坂新苑小区业主委员会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日昌路5号建坂新苑小区业主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春松 联系电话:13805084855
12、代理机构:福建省天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洲北路10号维温产业园1号楼201#
联系方法:张工 联系电话:13960925191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面积(㎡)或户 |
类型 |
服务费(固定单价元/㎡•月) |
服务期 |
投标保证金 |
1 |
福州市马尾区日昌路5号建坂新苑物业服务项目 |
87747㎡ |
住宅 |
1.10元/㎡•月 |
36个月 |
不要求 |
4300㎡ |
商业 |
2.5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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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
公共能耗每户分摊 (不含地下车库) |
30元/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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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
合同签订后即开始提供服务,服务期自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后且收到业委会通知进场时间起3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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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
福州市马尾区日昌路5号建坂新苑 |
注:
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应能全面适应(或超出)邀请招标文件要求,不得降低招标要求的内容、服务标准,所报方案与技术要求相比不得存在缺项、漏项。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项目所有费用进行报价,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中标后的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即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若因中标人责任而导致的需方依据合同条款对中标人的扣款处罚除外)。
3、中标投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用户有权终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