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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区陈容墓修缮工程

121 2023-07-10 08:50

投标邀请书

福建省宏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州康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实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乐区陈容墓修缮工程 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十洋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十洋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天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长乐区政府后山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97407

  •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古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施工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长乐区陈容墓修缮工程包括绿地整理;人工挖地槽、地沟;回填土(夯填);原土打夯;石面加工等施工招标,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97407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4.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未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未在管理期限内的;(3)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4)依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人员不得作为投标人拟派出的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5)依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规定,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人员不得作为投标人拟派出的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6)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7)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本项目采用非电子招投标,凡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请2023 7  10日至2023 7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福建省天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金洲北路10号维温产业园1号楼201)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K=10%)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成员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伍仟玖佰元整(¥59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1)以现金形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2)或纸质银行保函形式;(3)或保险公司出具的纸质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72409时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长乐区吴航街道十洋村村民委员会3层递交投标文件。

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岗人员,具体要求详见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3714日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www.enjoy5191.com/) 、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十洋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十洋路66号 ,邮编:350299

电子邮箱:     /      

电话: 13960876600   ,传真:   /  

联系人:  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天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洲北路10号维温产业园一号楼201,邮编:350028

电子邮箱: /

电话:18059106259,传真:  /  

联系人:张先生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十洋村村务监督小组  

地址: 福州市长乐区十洋路66号 

联系电话:  13609572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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