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天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乐金峰派出所服务大厅内装修工程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乐金峰派出所服务大厅内装修工程
项目编号:FJTH[2023]061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益礼
项目联系电话:1396092519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吴航路47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99592124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天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鲍益礼13960925191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金洲北路10号维温产业园1号楼201
一、采购项目内容
谈判邀请
项目概况
福建省天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的委托,对其所需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收到采购人邀请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TH[2023]061号
项目名称:长乐金峰派出所服务大厅内装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76512元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276512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276512元
谈判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 |
长乐金峰派出所服务大厅内装修工程 |
服务大厅内装修工程 |
1项 |
否 |
详见第三章 谈判内容及要求 |
276512 |
建筑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全部完工,且竣工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 3月11日至2024年 3月1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天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金洲北路10号维温产业园1号楼201)。
方式:现场或网络获取。
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纸质/电子)的售价为100元人民币。纸质竞争性谈判文件与电子竞争性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 3月 14 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福建省天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金洲北路10号维温产业园1号楼201)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4年 3月 14 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天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金洲北路10号维温产业园1号楼201)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吴航路475号
联系方式:199592124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天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洲北路10号维温产业园1号楼201
联系方式:139609251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益礼
电话:13960925191
附1:投标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
投标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账户 |
开户名:福建省天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浦上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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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935009010007208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