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
福建省天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建海峡建筑设计规划研究院对外汽车服务入围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FJTH[2025]025号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投标人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材料、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①本项目采购包1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采购包1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5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未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参与报名投标人或投标时的投标人名称要与投标资格申请时的名称保持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报名或接收投标文件。
7.2、获取地点及方式:在采购文件的获取期限内前往福建省天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宝山路69号金山工业投资区管委会综合楼5楼506。)
7.3、招标文件售价:100元。
7、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
8.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5月13日上午9:30时。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8、地点
开标地点:福建省天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宝山路69号金山工业投资区管委会综合楼5楼506)。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9、公告期限
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10、采购人:福建海峡建筑设计规划研究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华林路201号
邮编:350003
联系人:陈小芳
联系电话:0591-87767686-8613
11、代理机构:福建省天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宝山路69号金山工业投资区管委会综合楼5楼506
邮编:350000
联系人:张文钦
联系电话:1396925191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省天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金山支行 号:640947655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按实结算
采购包最高限价:按实结算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3000(元)
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车型) |
入围 家数 |
基本价格元/天/100公里 |
超100公里后单价 |
暂估预算总价(元) |
技术要求 |
所属行业 |
一 |
1-1 |
七座商务车 |
3家 |
650 |
4元/㎞ |
按实结算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2 |
小轿车 |
500 |
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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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2、投标人须对所提供车辆进行装修贴膜并配备灭火器、安全锤、基本维修工具、故障车警告标志、随车工具等伴随服务。还要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3、本项目的暂估预算总价系采购人根据初步需求统计,与实际可能存在一定差异,暂估预算总价仅供参考,不作为签订合同时的执行标准,具体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投标人报价中须充分考虑此因素,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4、各入围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的具体出行任务后,须不限公里不限时间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具体出行时间及安排,投标人须对以上内容单独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定标后,采购人有权对各入围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和承诺内容进行核查,各入围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提供材料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若采购人发现入围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或承诺的内容与真实情况不一致等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合同签订或终止合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入围供应商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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